22.图书馆使用申请
22.1图书馆公共空间使用方式
①图书馆社会科学借阅区、自然科学借阅区、期刊阅览区、红色阅览区、还书处/读者咨询服务处、自习区均为图书馆日常对外开放空间。本校师生可在开馆时间内,凭相关证件入馆进行图书借还、阅览及自习,无需预约申请。
需提供要件:
教师读者:教工号
学生读者:学生证
②图书馆视听空间实行预约使用制度,借用单位及团体须提前一周向图书馆技术科提出申请。
22.2办理路径
借用单位可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对视听空间进行预约。
网上办:登录“微哨”APP,在“服务大厅”的“综合服务”模块中选择“图书馆视听空间预约”并按要求完成预约申请。
22.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2.4视听空间使用流程
①提供服务:图书馆技术人员会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开放视听空间,并对灯光、麦克、音响、投影屏等设备进行调试。
②活动开展:活动举办单位或学生团体应根据申报内容组织开展相应活动。相关活动负责人在场所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等任何情况的发生。
③场地恢复:活动结束后,借用单位要检查、打扫卫生,恢复场地原有状态,并由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