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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管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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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编辑 :党辉

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深入调查研究

密切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制度(修订

辽开大字〔2021〕11号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促进学校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服务师生,推动开放大学和现代高职建设事业全面发展,按照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基层,全面了解基层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主动进课堂、进实训基地、进宿舍、进食堂,自觉深入一线联系师生,体察校情、关爱学生、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和诉求,推动形成育人合力。

学校领导每年分别牵头带领分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中层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市县基层电大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形成1篇调研报告。由党政办公室、系统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

学校领导要经常与分管部门或联系学院沟通,加强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就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等工作开展谈心谈话,经常调度分管部门或联系学院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五条  学校领导及教学、教务、支持服务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了解课堂教学组织实施现状和学生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由教务处负责协调。

第六条  学校定期举办“书记有约”和“校长下午茶”活动,与学生直接交流,增进学校主要领导对学生的了解,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为学生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不少于1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每年至少联系1个学生班级或1个学生寝室或1个学生社团。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

第七条  学校领导要主动关心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基层教职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引导,听取意见建议,支持干事创业,关心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困难。由各学院负责协调落实。

第八条 学校领导建立与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联系制度,以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他们关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学校事业发展决策提供参照。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

第九条 学校领导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征询意见,对离退休老同志在日常多加关心,利用节假日进行走访慰问对离退休老同志提出的一些有益的意见,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协调。

第十条 学校通过意见箱、来电来访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基层群众、师生反映有关学生管理、后勤服务、教学教务、招生就业等不同问题进行分类呈报相关学校领导处理,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由党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违规违纪线索,由纪检监察处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联系单位和师生监督。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工作制度(试行)》(辽电大党发〔2017〕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