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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管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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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编辑 :党辉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工作制度

辽开大党发〔2024〕78


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密切学校领导与学院之间沟通联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共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工作制度,是指以制度化形式建立校领导与学院之间固定工作联系,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指导学院班子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改革发展工作,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有效贯彻落实。

第二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除分管工作外,每人应联系1-2个学院。每名校领导所联系的学院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第三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工作的内容:

(一)加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传引导根据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发展任务要求,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督促学院领导及时向师生员工传达有关精神,帮助学院全体师生深入领会精神,凝聚师生的智慧和力量,抓好贯彻落实。

(二)夯实基层党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校级领导班子联系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制度》,积极指导帮助做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基层班子工作状态,改进基层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密切关注联系学院师生员工思想状态,不断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汇聚抓党建、促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指导内涵建设。聚焦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围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重点任务,切实加大对学院工作的指导,推动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

(四)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学校确定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和有关决议,及时深入联系学院,了解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提高联系学院自主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密切关注师生员工所反映的矛盾、热点、焦点问题,指导联系学院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五)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听取联系学院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深入了解联系学院师生的思想实际和思想动态,准确掌握工作实际,为学校开展工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六)强化督促检查。围绕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对照任务目标对联系学院进行检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促联系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总支部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制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检查联系学院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的工作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对所联系学院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定期听取学院工作汇报,对联系学院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帮助联系学院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学院推进改革发展。

(二)参加有关会议。通过参加联系学院领导班子总支部委员会、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职工大会和不同层面的教职工座谈会等会议,多形式、多渠道了解联系学院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子建设,推进改革发展提出要求和建议。

(三)开展走访调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深入所联系的学院开展次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与联系学院师生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师生的思想实际和思想动态,准确掌握工作实际。

)参加重大活动。根据联系学院的需求参加联系学院举办关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校企合作等重大交流活动。

)其他联系活动。落实联系学生班级、学生、优秀青年教师等其他规定的联系事项。

第五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为师生服务意识,鼓励和引导学院领导班子和师生员工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注重工作实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所联系学院提出的问题或困难,以及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答复或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积极协调相关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三)明确职责分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不负责联系学院具体事务的审批工作,各学院日常业务工作仍按照校领导工作分工及相关程序请示汇报。学院院长的述职述廉、绩效考核等材料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签,学院党总支书记的述职述廉、绩效考核等材料由分管党建工作的校领导审签。

(四)严肃工作纪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自觉接受联系学院和师生监督。校领导联系学院开展工作,要严格遵守不影响原有工作分工和决策程序、不代替联系学院班子决策和处理具体事务、不在分管领域内给所联系学院特殊照顾的原则,积极支持学院党政班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大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各学院要定期向负责联系本学院校领导汇报工作。针对各学院发展中的重要情况或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事先征求联系本学院的校领导意见,由学院按流程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的协调服务,联系学院负责做好联系工作的相关记录,定期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布之日起施行原《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学院办法》(辽电大党发〔2019〕31号)同时废止。


附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调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