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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类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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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编辑 :党辉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辽装院发〔20192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遵循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级别划定

学生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罢课、罢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映;

3)发生在学校内的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映;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主体意识,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建立监控和预警、预案、预演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属人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本部门突发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第一时间的第一现场以属地属人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统一指挥,联动协调,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5.科学规范,依法处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处置突发事件要合情合理,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6.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其他校领导

成 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学院等部门党政主要负责组成。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组织与领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III级以上学生突发事件。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

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本学院的各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收集信息,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第一时间现场处置。

3.本学院发生的一般学生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妥善处理。对本学院发生的III级及以上学生突发事件,按预案立即启动由本学院、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学院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知情人(学生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再由分管院领导向学院处置小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学校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生所在学院应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宣传部报告,2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学生工作处,同时向学院联系校领导报告。学生工作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生工作处负责核查把关并报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由党政办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信息发布  

由宣传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突发事件的核实情况,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三)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学生在校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学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当事人所在学院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

2)当事人所在学院和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同时,学生工作处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当事人所在学院应适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所在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所在学院和心理健康教师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机。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1)发生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知情者应立即通知学生辅导员、学院领导及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学生辅导员、学院领导、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相关部门人员(罢课事件为教务处、罢餐事件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集会游行为党政办,其他事件根据事件性质确定所涉及部门)应在1小时内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保卫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部门和学院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规校纪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和所在学院领导报告。

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当事人所在学院应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报告。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生工作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保卫处协助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帮助寻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学院处理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学院报告,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学院学生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2)案发现场人员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和救死扶伤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时帮助送往医院。

3)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保卫处和学院相关人员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参与围观学生。

4)保卫人员、案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保卫处要及时、全面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有关部门责任人应在当天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不可延误时间,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调查清楚,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受害学生救治和事件处理工作

6)受害者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1)校园内发生与学生有关的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相关学院报告。

2)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有关学院接到报告后,应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3)保卫处立即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要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同时组织人员疏离,维持秩序。

4)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或拨打110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保卫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处和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所在学院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向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报告,保卫处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所在学院应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相关学院的辅导员学院领导报告。

2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和保卫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学校保卫处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和保卫处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应立即拨打120110,并迅速进行救治,同时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和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辅导员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取样、侦破等工作。

10.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

1)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辅导员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和宣传部报告。由宣传部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去除不良信息,制止信息的传递与蔓延。

2)在发现突发网络事件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追查不良信息源头;学院对涉事学生开展批评教育,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注重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及学生德育教育,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道德素养。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工作,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信息员”舆情队伍的监督作用,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11.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

)善后处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法律援助。

2.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做好处置、调派和集结工作。

3.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疫病防治、环境治理等。

四、奖惩和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除向本部门党政负责人报告和及时处理外,还要向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归口学校党政办

(二)物资保障

保卫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三)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校预算。一般情况由各部门预算资金列支,特殊情况单独列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主要由相关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专业人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凡涉及学生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健全和稳定。

六、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