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除雪工作实施办法
辽开大字〔2024〕39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主人翁责任感,培养爱校情怀,加强劳动教育,切实做好校园除雪工作,及时清除校园积雪,确保校园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和人员出行安全,参考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部门、驻校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校园除雪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分工负责、全员参与,以雪为令、除雪务净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成立除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园除雪工作,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校园除雪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物资保障工作。
第五条 学校各部门、驻校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除雪工作: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组织物业公司负责校园主干道除雪工作。
学校各部门按照分工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负责除雪责任区域的除雪工作。各部门除雪责任区域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学生工作处负责划分。学生除雪情况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
党政办公室组织学校机关行政人员负责行政楼前除雪工作。
驻校各单位负责各自驻地周边区域除雪工作。
保卫处负责除雪现场车辆和行人疏导调流工作。
第六条 寒假期间,校园除雪工作一般由后勤保障中心组织物业公司具体负责;雪量较大时,经学校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组织教职员工到校除雪。
第七条 校园主干道除雪工作,应当做到见雪即动、边下边除、边除边运、不得积雪。
除校园主干道以外的其他区域除雪工作,当日7时至17时降雪的,应当在降雪停止1小时内组织进行;18时至次日7时降雪的,应当在早8时前组织进行;雪量较大、降雪时间较长的,可视积雪情况,在降雪期间适时组织进行。上述除雪工作一般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完成。
除雪期间,教学部门可酌情适当调整学生上课时间。
第八条 除雪应当达到主干道露出黑色路面、道路标线和路边石,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台阶、步行道、广场露出路面或方砖,无残留冰雪。清除的积雪应当堆放整齐,确保方便行人行走和车辆通行。
对无法人工清除的厚重冰面,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清除。
第九条 对未按照除雪时限和标准完成除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除雪工作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罚。对完成除雪任务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第十条 辽宁技师学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蒲河校区除雪责任区域表
2.北陵校区除雪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