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辽开大字〔2023〕6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其主要任务是对开放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检查、评估和指导,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与决策依据。
第二条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一般包括教学督导、专项调研或测评、综合教学检查、数据平台填报、年度质量报告撰写、办学评估以及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各项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开放大学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设置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配备5人及以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各市开放大学、直属办学单位须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2人及以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县级开放大学(学习中心)原则上需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确因条件不具备,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第五条 必威国际betway须设立省级质量保证委员会,各市开放大学须设立市级质量保证委员会。两级质量保证委员会依据各自章程有效开展工作。
第六条 必威国际betway须建立省级教学督导团队,各市开放大学、直属办学单位须按省校要求建立市级教学督导团队,两级教学督导团队均由学生、管理人员、教师等多元人员构成,团队成员按学期调整。省市两级教学督导团队共同按国家开放大学要求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第七条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校级教学督导团队,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按学期聘请督导专家。高职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建立院级教学督导团队,按学校要求选好教学督导团队负责人,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院级教学督导团队由该部门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团队共同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省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省级质量保证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团队的组建、运行与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质量报告撰写、典型案例收集、综合教学检查、远程听评课、专项检查与测评、质量因子数据采集与发布、教学督导信息编制等工作。市级质量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质量报告撰写、典型案例收集、综合教学检查、专项教学督导、直播课与面授课检查、网检数据监测、教学督导信息上报等工作,同时对所属县级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省市两级质量保证委员会须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质量保证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研判开放教育招生、教学、考试、体系建设、支持服务、质量监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必威国际betway体系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开放教育省级教学督导团队根据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学期开展远程听评课和网上课程资源建设督导工作,填写《督导检查记录表》,撰写工作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协助省校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典型案例收集、综合教学检查、督导工作调研等工作。市级教学督导团队按省校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开展听评课等教学督导工作。
第十一条 高职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作为二级质量管理主体,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运行,领导和支持督导团队负责人完成各项督导工作。督导团队负责人负责组建院级教学督导团队,制定学期教师听课计划,协助开展学生评教、教师互评、专项调研与测评等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0 节次,填写《教学督导专家听课记录》,并指导被听课教师改进工作;及时反映督导工作情况,每学期期中、期末上交督导工作总结。每学期给予督导团队负责人8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减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延伸,听评课、网上教学资源检查、专项调研、质量报告审定、办学评估等工作参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按C类工作量计酬。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督导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辽电大字〔2019〕63号)、《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试行)》(辽电大字[2020]31号)自2023年9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