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国际betway开放教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辽开大字〔2024〕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建设管理、提高专业教学质量,进一步优化必威国际betway专业结构与布局,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融合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国家开放大学和辽宁省关于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立德树人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支持、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向新时代开放大学转型和内涵发展。
(二)开放办学原则。积极融入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秉承开放办学与服务终身教育的核心理念,构建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体系。
(三)服务地方原则。围绕辽宁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制定专业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实施,构建以社会满意度为核心的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全面提高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
(四)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专业建设工作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由专业所属学院指导各专业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具体组织落实;专业建设工作应广泛吸纳体系内各学习中心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共建、共治、共享。
第二章 专业设置与调整
第三条 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规定及有关要求。
(二)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利于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布局。
(三)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
(四)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国家颁布的最新专业教学标准。
(五)具备保障专业开设所必需的教学师资条件。
(六)具备专业开办所必需的经费、教学设施、图书资料或数字化学习资源、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和必要措施。
(七)不设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负面清单专业。
(八)原则上每季同类别同层次新增专业不超过3个。
第四条 新专业申报
由体系内学习中心向省校教务处提交需求报告,经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学院及校外专家充分论证,学校审批通过后,教务处组织专业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按要求和程序向国家开放大学申报。
第五条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一)教务处负责专业动态调整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专业学院、招生等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工作。
(二)当教育部专业目录统一调整时,应统一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相应专业调整。
(三)专业调整原则上三年开展一次,也可根据教育发展动态、学校办学需要适时调整。
(四)专业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专业前景与特色、专业近三年招生数、在校生数、师资结构与数量、培养效果与质量等指标以及学校组织的专业评估结果。
(五)专业调整分为专业预警、暂停招生、撤销三种。
(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列入预警专业名单: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预警或布控专业;
2.连续2次招生总数不足30人;
3.在校生数不足20人;
4.师资结构与数量、实验室与实训场所建设等方面不能满足专业办学基本要求;
5.专业评估结论为限期整改的专业。
(七)开办专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原则上暂停招生:
1.连续3季招生总数不足30人;
2.在校生数不足10人;
3.专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不具备办学条件或难以保证办学质量的专业。暂停招生专业一年后可视整改情况或专业学院需求予以恢复招生。
(八)专业撤销。
1.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或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调整的专业;
2.连续两次列入预警名单的专业;
3.暂停招生已达三年的专业;
4.已无在籍生的专业。
撤销专业重新招生需按新专业设置要求与流程进行申报。
(九)专业调整名单经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评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公布结果。
第三章 专业建设内容
第六条 专业建设内容包括新专业申报、专业教学文件建设与修订、专业网络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检查与评估等。
(一)新专业申报,包括新专业的可行性论证,汇总师资队伍情况,开展专业的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收集。
(二)专业教学文件建设,包括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原则上每年修订1次),制定实施性和执行性专业规则(按学期制定)。
(三)专业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包括制定学期工作计划、选聘课程负责人,制定任课教师课表、开展团队师资培训、撰写学期工作总结等。
(四)课程建设,包括指定省开课程的学生教材版本以及教师用书征订,组织课程负责人开展问题库、试题库、微课程、网络课程、精品在线课程等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五)教学改革与研究,包括组织参加专业领域的科研活动、教改项目,积极组织体系教学比赛、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等。
(六)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包括根据专业需求,建设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实验、实训、实习环境。
(七)教学检查与评估,包括组织开展课程学期考核和参加学校其他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第七条 专业建设各项工作的学时分配
序号 |
专业建设内容 |
学时 |
1 |
新专业申报 |
40 |
2 |
专业教学文件建设 |
6 |
3 |
专业网络教学团队建设 |
8 |
4 |
课程建设 |
4 |
5 |
教学改革与研究 |
4 |
6 |
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2 |
7 |
教学检查与评估 |
6 |
第四章 专业建设管理
第八条 教务处是负责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对各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指导;与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学院共同提出增设或调整专业建议。
第九条 专业学院负责专业网络教学团队的日常管理,专业网络教学团队是专业建设的主体。
第十条 各专业课程的学期考核工作,由专业学院组织专业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具体实施;各专业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的学期考核工作由教务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专业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列支,专业所在专业学院按学校财务规定做好专业建设经费项目的支出、报销审批事项。
第五章 专业评估与验收
第十二条 专业建设期满(一般为三年),专业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须提交专业建设自检报告,教务处统筹组织评估与验收。
第十三条 专业评估与验收的主要内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改革及专业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课程建设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生源与人才需求状况、学习支持服务、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等。
第十四条 经评估与验收考核优秀的专业,学校在专业软硬件建设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在评估和验收中未达标的专业,则限期整改;连续两轮检查评估为限期整改的,取消该专业设置。
第十五条 专业申报成功后连续2年不招生的专业,将自动取消并停止招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专业建设工作绩效作为相关部门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相关负责人的考核。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辽电大字〔2020〕8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