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国际betway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一个规定、两个办法”
辽开大字〔2023〕140号
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创优提质”战略要求和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开放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一二三四”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开放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促进教学组织落实规范高效,服务辽宁学习型社会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专业教学团队,是以提高全省开放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目标,承担全省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及管理、教学指导及服务、教学改革与创新等任务,由教务处统筹、学院负责在省校及全省开大体系专业教师队伍中选拔而建立的教学组织。
第三条 通过建立团队协作机制和组织模式,有利于发挥体系优势,打造一支专门从事开放教育教学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有利于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集中体系教师力量,开发、整合、共享省内优质教学资源;有利于开展科研立项,推进全省教学模式改革创新进程。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四条 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省校主导、体系主体的原则
专业教学团队的组建由教务处统筹规划,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为发挥省校的主导作用,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选自学院的专职教师,负责团队及专业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课程责任教师选自全省开大体系的专业教师,体现体系的主体优势,分工协作共同开展课程管理、在线讲授等工作。
(二)统筹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专业教学团队的界定与划分、团队日常管理与运行既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总体教学任务实施统筹管理,又要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实际进行分类指导。
(三)制度规范、项目推动的原则
专业教学团队的日常工作,既要通过制度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又要积极开展教改立项,通过项目推动教学改革创新进程。
第三章 界定与构成
第五条 教务处依据国家开放大学的学科分类,结合各学院专业分布情况以及开放教育各专业的开设规模,合理划分专业教学团队。
第六条 每个专业教学团队由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两大主体构成。
(一)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构成人数原则上应为2—5人,人员类型分为团队负责人和专业管理教师两类。每个专业教学团队须配备团队负责人一名,承担专业教学团队组建、职责分工、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负责专业开设情况自行确定专业管理教师,在团队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专业建设、课程责任教师选聘、教学业务推进等相关工作。
(二)课程责任教师,是承担全省开放教育课程教学管理和指导任务的教师,是专业教学团队课程管理、在线讲授的主要执行者。
第七条 有关专业教学团队成员的其他规定
(一)专业教学团队所聘教师主要来源于省校各学院、相关部门以及体系内各办学单位,原则上各专业教学团队中来自体系各办学单位的教师占比不低于40%。
(二)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应由省校相应学院专职教师担任,各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之间不可兼任。
(三)课程责任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只承担开放教育教学任务的校内专职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6门(省开不超过3门);同时承担高职和开放教育的校内专职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省开不超过2门);校内外兼职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省开不超过1门)。
(四)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兼任课程责任教师的,在同一专业内所管课程的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
(五)专业教学团队在体系内选聘课程责任教师困难时,可酌情在体系外聘请兼职教师。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八条 专业教学团队的主要工作任务
专业教学团队是开放教育教学组织的重要载体,其在教务处和学院双重管理下,以专业(群)、公共(思政)课程群为平台,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践环节教学、学习支持服务、教改教研等工作。
(一)教学管理任务
负责专业教学文件的编制与组织实施,教学运行的组织与监控、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教学质量的保障与提升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任务
负责专业课程教学指导、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的指导。
(三)资源建设任务
负责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课程资源建设及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四)教学改革与创新
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领域的学术研究、教学改革实践与创新等工作。
第五章 组建、审批与考核
第九条 专业教学团队的申报、审批与考核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学院组织实施。
第十条 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的聘期为3年,具体的组建与审批程序如下:
(一)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选聘程序
1.教务处公布专业教学团队所负责的专业;
2.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和所辖专业教学团队实际情况确定团队管理教师构成,并组织选拔和推荐管理教师;
3.教务处组织评审后报校领导审批;
4.教务处在全省开大体系公示并通过后发布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二)课程责任教师选聘程序
1.教务处公布各专业教学团队须聘课程责任教师数量和课程明细,并向全省体系发布组织聘任课程责任教师通知文件;
2.各学院依据通知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接收申报,进行资格审核和选聘推荐;
3.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将推荐意见报学院审查;
4.学院将审查合格的推荐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5.教务处在全省开大体系公示后发布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 专业教学团队的考核包括期中检查、学期考核和年度评比,具体考核办法按照“专业教学团队管理教师管理办法”和“课程责任教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教学团队组织开展专项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专业科研活动等工作,经申报、审批、立项后,省校另外提供专项建设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对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教师拥有选拔推荐权利和监督管理义务。
第十四条 各专业教学团队成员的工作业绩,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工工作考核、评比、晋级中应予以充分肯定和政策支持。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关于修订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通知》(辽电大字〔2017〕3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