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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类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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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编辑 :高静静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断强化学校高职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高职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及管理,办法中教学部门包括高职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中心等高职课程承担单位。

第三条  学校高职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教务处负责培育、评选、建设及检查,各教学部门负责落实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建议指导。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四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发挥所有课程环节的育人功能,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全体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建设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各教学部门要将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重点,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专门研究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并及时落实会议决议。

第六条  各教学部门要积极探索课程思政建设的内容、途径、方法及有效载体,推动形成本部门课程思政建设的有效举措。

第七条  各专业学院要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各专业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将课程思政目标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

第八条 各教学部门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的特点,系统梳理各门课程的思政融入点,组织修订课程教学标准。

第九条  各教学部门要根据专业特点,依托教研室、教学团队或其他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课程思政培训、教研交流活动,帮助教师全面准确理解课程思政内涵和要求,开展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将课程思政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材教案编写等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线上教学、实习实训、作业设计等各环节,充分体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有机融合。

第十条  各教学部门的专业课教师要与思政课教师“结对子”,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指导课程思政建设,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课程思政教研活动等。

第十一条  各教学部门要积极研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鼓励教师建设有专业特色、以育人为导向、包含丰富课程思政元素的教材或课程资源。

第十二条  各教学部门要探索建立本部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机制,积极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发挥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并积极参与学校各项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  各教学部门要将课程思政建设内容和要求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培训中,不断提高部门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能力。

第十四条 各教学部门要积极申报高水平课程思政相关研究和教改项目,发表课程思政相关学术论文,建设优质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形成一批示范性强、有特色、可推广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成果。

第十五条 各教学部门要积极总结经验,凝练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力争在教书育人、教学竞赛、教学成果等方面获得高水平荣誉或奖励。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通过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校院两级管理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体制,持续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第十七条 学校在政策引导、经费投入、过程管理、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示范推广等方面,不断完善课程思政建设及激励机制,为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十八条 各教学部门切实落实课程思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配套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