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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外出审批报备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编辑 :党辉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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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外出审批报备单 |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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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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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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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因公 □ 因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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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会务费 □ 资料费 □ |
(元) |
交通方式 |
飞机□ 火 车□ 汽车□ 公务车□ |
时间 |
自年月日起
自年月日止 |
控制天数 |
(天) |
审批意见 |
正处级领导干部 |
分管校领导意见: 校长意见: 党委书记意见: |
副处级 及其他工作人员 |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校领导意见: |
1.审批要求: ①党委书记和校长外出互相审批,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②副职校领导外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由党委书记审批,副校长由校长和党委书记审批。 ③正处级领导干部外出,党群岗位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党委书记审批,行政岗位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校长和党委书记审批。 ④副处级及其他人员外出,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批。 2.备案要求: ①《外出审批报备单》经审批后,一份交财务处报销,同时复印一份用于备案。 ②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均需报备到党政办公室。 3.填表说明: 因私外出人员,表格中的交通方式、费用可不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