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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管理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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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编辑 :党辉

附件6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保密宣传教育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的管理,提高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防范和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保密教育是保密工作一项具体的基础性、先行性、长期性工作,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保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在当前新形势下保密教育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条  认真地接受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了解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和保密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保密工作自觉性,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全校教职工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学校保密工作实际,经常指导、配合各部门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工作,并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保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可以根据对学校全体教职工、涉密人员、专兼职保密人员等安排不同程度和形式的保密教育。

(一)对学校全体教职工的保密教育

1.国家现行保密法律、法规的教育;

2.保密工作形势、意义的教育;

3.《保密守则》的教育;

4.重要节假日前的保密教育;

(二)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1.接受本办法第四条(一)的教育;

2.国家现行保密法规及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的教育;

3.保密基本知识及保密业务培训的教育;

4.上岗、离岗以及流动的教育;

5.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密会议前保密要求的教育;

6.专题保密讲座的教育;

7.出国(境)前的教育;

8.保密职责和岗位保密责任以及保密义务、责任、权利的教育;

9.泄密案例的教育。

(三)专兼职保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1.接受本办法第四条(一)、(二)的教育;

2.保密工作基本知识的教育;

3.保密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五条 保密教育形式。

(一)集中授课培训。

(二)各种会议保密教育。

(三)党课保密教育。

(四)请保密部门专题讲座。

(五)参加保密干部培训。

(六)利用座谈、广播、电视、展览、报刊、杂志、宣传栏、校园网、大屏幕、制度张贴上墙等宣传教育。

(七)开展保密知识竞赛。

第六条  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一)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涉密人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保密知识教育,由学校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具体实施。

(二)每年4-5月份《保密法》宣传周的保密教育活动由保密办组织实施。

(三)学校新调入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对其进行保密教育。新调入的人员分配到涉密岗位时,由保密办协助该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上岗前的保密教育。

(四)因工作需要,在学校内部调动,由保密办协助新入职部门负责人对原来不从事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教育培训。

(五)因工作需要,在学校内部调动,由保密办负责对离开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离岗保密教育。

(六)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出国(境)前的保密教育。

第七条 本办法由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